通讯员(新闻中心)
11月27日晚,法典编纂史系列学术讲座第四期——《<拿破仑民法典>与罗马法传统》——在文澴楼八楼809学术会议厅按时举行。本期讲座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教授、国家法律委员会主席、巴黎万神殿法律史教授、法律史实验室成员Emmanuelle Chevreau通过视频连线担任主讲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主任黄美玲教授担任主持人。众多法科学子到场聆听,许多国内外学者与青年才俊线上参会,共同交流学习。
讲座伊始,黄美玲教授简要介绍了本次讲座的内容,并对Emmanuelle Chevreau教授为我校学子授课致以诚挚的感谢。
Emmanuelle Chevreau教授首先简要阐述了罗马法在历史上的重要意义,由此引出本次讲座的重点:罗马法对《拿破仑民法典》的影响。
她从《拿破仑民法典》的编纂背景切入,指出在当时的法国,零碎的习惯法汇编无法适应社会发展,但由于保守势力根深蒂固、政权频繁更迭、编纂法典的意见难以统一等因素,直到拿破仑夺取政权、安内攘外,统一而合乎理性命令的法典才宣告诞生。
接下来,她介绍了《拿破仑民法典》与理性主义的联系。《拿破仑民法典》以近代理性自然法为基础,其默认的假设前提为理性人。这正符合理性主义者的观点:人类应该以理性为基础制定明确清晰、逻辑严密和体系完整的法典,使每个公民通过法典就能预知自己和他人的行为将会产生的后果,从而做出正确的选择。她进一步以蒂堡(Thibault)和萨维尼(Savigny)的论战为例,展现在当时特殊时代背景下,理性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对峙:前者主张理性的大一统,后者则强调民族精神的特殊性。
以时间为序,Emmanuelle Chevreau教授梳理了罗马法复兴的进程。罗马法的复兴源于意大利,12世纪至16世纪,法国深受意大利注释法学派的影响,其法典研究以呈现罗马法经典原貌为主旨,使法典的思想、原则、制度广为人民认识和理解,由此奠定近代法国民法学的历史基础。16世纪人文主义法学派的兴起转移了罗马法的研究阵地,法国开始成为复兴罗马法的中心。在这一时期,罗马法与习惯法被同步研究,因而推动了法国地区对罗马法的接受,使罗马法的影响进一步扩展。
最后,Emmanuelle Chevreau教授谈到了《拿破仑民法典》中的罗马法因素。法国法学家多玛以重构罗马法体系为目的,撰写了《自然秩序中的民法典》一书。多玛的学说体系对当时法律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其书的实质内容、编排体例都被《拿破仑民法典》借鉴。罗马法对《拿破仑民法典》产生了深远影响,并在近现代民法典中仍然留有深刻的印记。
提问环节,Emmanuelle Chevreau教授一一仔细解答了来自线上线下的问题。
至此,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本次讲座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