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欧洲学:比较法与欧洲法”项目生:
为发展特色中外合作办学,促进项目培养机制改革,提高项目生培养质量,根据《“欧洲学:比较法与欧洲法”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决定开展2021年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项目与评奖对象
本次评奖项目是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奖对象是已经通过项目全部课程和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取得罗马第一大学硕士学位的项目毕业生。
二、指标分配与奖励标准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次,具体指标名额和奖励标准为:
奖励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指标名额 | 10% | 20% | 20% |
奖励标准 | 30000元/生·年 | 20000元/生·年 | 10000元/生·年 |
指标名额的计算基数以考核期限内满足毕业条件的毕业生数量为准。
三、申请条件及评审办法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评审条件与办法适用《“欧洲学:比较法与欧洲法”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并在本管理办法未规定的范围内,参照适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积分计算办法》(见附件2)。
期刊分类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见附件3)为基本依据。
四、评审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11月1日-11月7日:班级评审
符合参评条件的项目生填写如下材料,提交至奖学金评审办公室627周熙老师处:
1.《中意学院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
2.《中意学院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表-总表》(见附件5);
3.《中意学院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表-同学评价表》(见附件6);
4.《中意学院奖学金评定个人考核汇总表》(见附件7)。
奖学金评审办公室根据《“欧洲学:比较法与欧洲法”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指标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中意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项目生对奖学金评审办公室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奖学金评审办公室提出复议,奖学金评审办公室并予答复。
(二)11月22日前:奖学金评审办公室将评审结果上报项目培育委员会。
(三)11月22日-11月27日:项目培育委员对上报结果予以审查批准。最终获奖名单在中意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12月下旬: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将发放至获奖项目生的中行账户中。
五、工作要求
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学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应及时予以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特此通知。
“欧洲学:比较法与欧洲法”项目奖学金评审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