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由法与经济学院与罗马法系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法经论坛”第三十一期“法律模式的传播与欧洲私法的发展——立法与欧洲联盟法院判例法的作用”在文澴楼623会议室顺利举行。本场讲座由意大利特伦托大学比较私法教授、意大利特伦托大学“欧洲与比较法学”博士学位教授委员会主任Gian Antonio Benacchio教授主讲,法与经济学院讲师Gianmatteo Sabatino老师主持,法与经济学院徐育知讲师担任与谈嘉宾。
讲座开始,Gian Antonio Benacchio教授首先指出本次讲座的主题为“法律模式的传播与欧洲私法的发展”,并将讲座内容分为“法律模式的定义”和“如何理解法律模式的传播”两部分。通过了解法律模式的定义,进一步强调了法律模式传播过程中,欧盟法院的重要性。Gian Antonio Benacchio教授分析并指出当讨论法律模式时,不仅需要考虑到立法的规定,还应该考虑法院对法律的适用和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故法律模式不只是存在于立法中,更存在于实践中。
接着,Gian Antonio Benacchio教授指出法律模式的传播定义、原因及其传播方式,并指出意大利比较法学家将法律模式传播理由分为入侵、国家间关系及其威望三类。Gian Antonio Benacchio教授还进一步指出欧盟最重要的法律渊源是regulation、directive,并以法国法中的一人公司的概念和不合理条款为例释明观点。
讲座末尾,Gianmatteo Sabatino老师对Gian Antonio Benacchio教授精彩讲授表示感谢,与谈人徐育知讲师对讲座进行了回顾与总结,鼓励学生们在学习中形成发散思维,继续探索该主题。至此,“法律模式的传播与欧洲私法的发展——立法与欧洲联盟法院判例法的作用”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