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人员选派工作通知

发布者:陈茹发布时间:2024-03-01浏览次数: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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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继续实施“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为做好我校“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留学单位

选拔专业

选拔类别

资助内容

数智时代下法与经济学科交叉融通型人才培养项目

罗马第一大学

特伦托大学

那不勒斯费德里克二世大学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

法与经济学

数字经济与法治

比较法与欧洲法

认知法庭科学

类别: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人数:3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人选基本条件

(一)须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三、各选拔类别基本要求

(一)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1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二)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四、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


访学类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二)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三)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四)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五)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六)赴其他语种(除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关于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

(一)上述外语合格条件系留学人员申请和派出的统一标准,申请时合格且外语成绩证明在有效期内,派出时即可视为外语合格。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雅思、托福、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韩语(TOPIK)、日语(JLPT)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

(二)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证明材料为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通知单。

(三)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的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位证书。

(四)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以下所列任一:

1. 往年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 可认定留学期限、留学单位和学历的相关佐证材料:

1曾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曾在国外工作或研修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曾留学单位及国内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

对曾留学国与拟留学国使用语言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供曾留学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相应语种的证明。

(五)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包括参加相应语种考试并取得等同于CECRL B2级的证书或成绩,如德语TestDaF12分以上,法语TEF541分以上、TCF400分以上、DELFB2,西班牙语TELEB2,意大利语CELI3CILSDueB2PLIDA B2等。

(六)赴非英语国家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

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申报时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即可;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者),应达到上述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相应语种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七)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外语培训者,由申请人自行联系有关培训部参加培训。各培训部培训语种、联系电话等信息请查阅《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培训前,申请人需参加有关培训部组织的水平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安排相应级别的培训。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结业考试。


选拔流程

时间

流程

 20243517:00

请各位有意向的老师将以下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iris@zuelsur-les.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拟留学院校-选拔类别-姓名”,如“罗马第一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张三”。

1. 英语或意大利语版个人简历(含主要科研成果)

2. 英语或意大利语版研修计划

3. 英语或意大利语语言成绩证明


 2024310日前

1. 按照各位老师报名意向,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外方拟留学单位

2. 拟留学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材料,确定候选人

3. 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4. 获得外方正式邀请信

 2024320日前

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访学类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20246

1. 留基委公布录取结果

2. 被录取人员办理校内手续、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联系方式

法与经济学院 陈老师

办公地点:文澴楼6楼西侧624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8385507

联系邮箱:iris@zuelsur-les.com

附件: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访学类申请材料.docx